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实“两个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用好“四种形态”,加强政治监督,着力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加大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纪在法前,持之以恒抓好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积极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学院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重点工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政治监督上求落实。
1.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河北省委、张家口市委和学院党委工作部署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学习贯彻学院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学院“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两高布局”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聚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监督,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民主集中制落实,深化民主生活会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3.监督学院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立德树人作为重要职责,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主体责任,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好,在深入思考的基础上,领会把握其内涵实质,渗入到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学院管理各个环节,提升党员教师育人工作政治属性、政治身份的认同。
4.着力监督学院各级党组织是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是否按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求,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是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言行,努力推动“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三是协助党委做好顶层规划,把准职责定位,督促学院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大格局。
(二)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在强化“两个责任”上求落实。
1.实施“强责工程”。协助院党委进一步《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照“两个责任”清单,逐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院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和学院领导“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完善考核办法和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督促全校各级党组织“以单定责” “照单履责”“按单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2.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落实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定风险防控工作制度,规范程序,用制度管事管人。
3.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体系,研究考核内容、探索考核形式,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运用好检查考核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做好整改。
(三)以把握基本职责为前提,在“日常监督”上求突破。
1.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转变监督理念和监督形式,将重点监督、专项检查、双向约谈等专门监督与走访调研等日常了解相结合,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实现对责任部门自我监督的再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2.加强重点监督。聚焦腐败易发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招生就业、人才招聘、项目招标、职称评定、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评先评优、党员发展以及贫困补助发放等重点领域,职称评审、评奖评优等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工作领域,试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事项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备制度,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督促各党总支(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3.拓宽监督渠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除设立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信箱外,还要开展专项调研,选聘特约监督员,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登记和查办工作程序,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各项工作。
4.组织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和“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检查,认真纠正各种作风顽疾,提质增效,克服庸懒散和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
5.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工作检查和群众反映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加强对师德师风、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预警提醒,真正体现党组织的关心爱护。督促指导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提升运用“四种形态”规范化水平。
(四)以信访线索处置为依据,在突出主责主业上求深入。
1.坚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强化信访举报日常管理和办理工作,做到职能清楚、职责分明。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要求,集中力量进行初步核实,妥当采用谈话函询处置方式,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对上级纪委重要交办件、领导批示件及线索明确的信访件,组织力量依规依纪认真办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调查核实工作,严把办理质量关。针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提醒教育工作,及时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3.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形势,关注反映的重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监督整改建议书”形式实践“信访核查+”日常监督新模式,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五)以贯彻八项规定为抓手,在查纠“四风”上求震慑。
1.早提醒早防范。每逢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学院纪委提前发通知、出禁令,以网站、微信等传播方式早通知、早提醒、早要求、早防范,时刻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2.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从严查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加大违纪问题处置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查找症结,堵塞漏洞,切实形成震慑。
(六)以推进教育预防为前提,在拒腐防变上求实效。
1.实现廉洁主体教育常态化。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切实增强政治自觉。通过报告会、党课、知识测试等形式,对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和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突出以案为鉴、以案明纪,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阅读忏悔录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做到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2.实现廉洁警示教育常规化。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坚持正风肃纪品牌化建设,给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发放廉政警示牌;组织赴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用好被查处违纪违法干部案例和忏悔录,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实现警示在先、广泛参与、自觉防范的效果。
3.实现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化。将廉政风险防范纳入各部门工作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的管理和制度要求,建立常态化的自我监督制度,加大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督力度,逐步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实施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形成了具有我院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4.实现廉洁文化教育品牌化。结合学院实际,组织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特色活动,充分利用学院文化资源,积极创新和丰富廉洁文化活动载体,组织廉政建设展览、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成立学生廉洁社团、组织廉政文艺汇演,努力传承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廉洁理念和廉政元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院营造出了敬廉崇洁的良好氛围。
(七)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凭借,在纪检工作规范化上求突破。
1.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反复讨论,认真梳理、仔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2.深化市委巡察整改成果。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的要求,进行再整改,进一步对照问题,查找不足,制定措施,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形成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八)以容错纠错为后盾,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上求创新。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容错纠错办法,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提高问责精准度,防止问责不力、问责泛化,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九)以拓展业务培训为支撑,在纪检干部专业素质上求发展。
1.加强政治建设,夯实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以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示范践行者”为目标,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引导纪检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大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2.开展学习培训。组织纪检干部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让《规则》切实成为监督执纪工作的“标尺”。组织专职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全面提高执纪执法水平。举办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运用反面案例教学、开展知识问答等方式,加大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增强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到兄弟院校进行学习调研,学习借鉴纪检监作好的经验做法。
3.强化自我监督。努力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自觉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线索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关键环节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严于正身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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