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委员与各党支部日常联系工作制度
日期:2020-07-01 09:41:07  发布人:纪检监察审计处  浏览量:83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在维护党章党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学院纪委与各党支部的日常联系,推动各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纪委委员在学院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分工联系各党支部,积极发挥沟通、协调、指导和督促作用,按照发现情况、提出建议、促进解决问题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三条 各党支部要主动配合纪委开展工作,与联系本支部的纪委委员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本支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涉及本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组织开展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重要活动时,应主动邀请院纪委委员参加。

第四条 纪委委员联系工作职责

(一)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抓好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工作。

(二)了解各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督促指导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三)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开展纪律教育;协助所联系党支部加强制度建设,督促所联系党支部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协助加强所联系党支部的廉政文化建设,参加和指导所联系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参与检查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督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工作;配合做好所联系党支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及领导干部约谈提醒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学院纪委报告。

(五)围绕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重点,开展对所联系党支部相关领域的工作调研,听取各党支部干部群众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和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隐患,对发现的不规范现象提出规范性指导意见,及时总结经验。

(六)根据各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参与对所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包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党规党纪、加强作风建设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完善民主管理与信息公开等情况。

第五条 纪委委员联系工作要求

(一)纪委委员要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掌握监督执纪专业知识,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二)纪委委员每年应至少一次列席或参加联系支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会议或活动;每年围绕一个主题进行一次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针对联系支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督查调研或检查考核。

(三)纪委委员对联系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提醒、制止和纠正,并报学院纪委备案;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院纪委报告,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应经过学院党委或纪委集体研究后进行。

(四)纪委委员在联系支部开展工作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规依纪正确履行职责,主动接受联系单位干部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 学院纪委对各党支部和领导干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或进行责任追究时,根据工作需要听取联系支部纪检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纪委委员分工联系支部的确定由学校纪委研究后公布,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第八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加强与纪委委员的沟通协调,负责收集整理纪委委员反映的情况。

第九条 本制度由纪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核发:纪检监察审计处 点击数:83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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